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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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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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877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1008775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087757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有關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或因兵役義務延後報到之公費教師,如欲解除公費服務義務申請介聘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1323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