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倪竹薇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evelynn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0884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獎助措施。 (Attach000.pdf)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108年公務人員通過英文檢定獎助措施」1份,請鼓勵貴屬公務人員參加英語能力檢定,請查照。 |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