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委請明利國小辦理「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請貴校校長、教職員工踴躍參加。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
(一) | 辦理日期:109年4月10、11、12日(星期五、六、日)。 |
(二) | 辦理地點:本府教育處2樓第二會議室。 |
(三) | 參加對象: |
1、 | 教育處相關業務人員。 |
2、 | 校內無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員資格」教師之學校。 |
3、 | 曾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學校。 |
4、 | 參加初階培訓未結業需補訓人員。 |
5、 | 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 |
6、 | 名額為35名,依上列順序及報名先後錄取之。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年3月30日(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2809818)完成報名手續。 |
三、 |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