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注意事項要點如下: (一)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二)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前,應訂定相關規定,並循校內行政程序通過後實施。 (三)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或導師均應在場;其課程及教材,應依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四)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負責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及家長諮詢、申訴之相關事項。
二、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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