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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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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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11011630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112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與111年之比較對照表 (376550000A_111011630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116301_ATTACH2.pdf) |
主旨: | 訂定「花蓮縣112年度所屬各機關學校、所轄鄉鎮市公所預 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請查照。 |
說明: | 旨揭資料登載於本府主計處網站(網址https://as.hl.gov.tw/)/相關法令/歲計類法規項下,各機關(單位)可視業務需要自行下載使用或印製,不另行發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