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核定本縣「112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深耕在地有機產業計畫」,定於4月10日至5月份及10月至11月提供免費有機米予學校午餐使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3月25日府農產字第112005443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本(112)年度上半年學校午餐提供有機米執行期程由112年4月10日起至5月底,下半年選定10月至11月。 |
三、 | 112年4月份由有限責任花蓮縣花東有機農產加工生產合作社、壽豐鄉農會、有限責任花蓮縣銀川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及富里鄉農會等4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112年5月份由鳳榮地區農會、新秀地區農會、光豐地區農會及保證責任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等4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 |
四、 | 請學校協助轉知全校師生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學校午餐免費供應有機米。屆時教職員餐費,國中端以每人每餐48.3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增加6元以54.3元計收),國小端以每人每餐43.6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增加6元以49.6元計收)。 |
五、 | 為推廣本縣國中小學學校午餐使用有機食材(有機米及有機蔬菜),本府要求學校午餐供餐廠商於使用有機食材當日,菜單應加註使用有機食材,並請學校協助宣導學校午餐當日使用有機食材。 |
六、 | 另為協助本計畫執行單位順利執行計畫並達成辦理食農教育場次,請學校於接到上開執行單位申請辦理食農教育時,務必排定活動時程配合辦理,俾利將年度計畫成果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核結。(食農教育課程內容,包含配合學校安排講習或於田間進行有機食材DIY體驗,介紹作物生長知識 、種植經驗分享、有機及慣行農法的差別,教授友善土地永續環境的觀念...等。) |
七、 | 檢附112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深耕在地有機產業計畫4月份有機米品嚐供應名單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