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8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課程教學科承辦人劉怡妏老師收,旨揭表件請務必經過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 三、107學年度續任輔導員也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07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五、請本校有興趣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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