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3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41001號書函辦理。 |
二、 | 參加旨揭聯賽教育部體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依連續參賽年資,一年1萬元,最高補助5萬元;若108學年以前未曾組隊註冊參加聯賽,109學年新組隊報名學生棒球聯賽學校球隊,每隊補助新臺幣3萬元)及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
(一) | 本經費將於110年撥付,應於109年9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以400元/人節計)、教練鐘點費(以400元/人節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支。 |
(二) | 學校應於110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
三、 | 競賽規程如附件或請至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官網下載,網址:http://www.ctsbf.edu.tw。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 |
四、 | 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電話:02-2567-36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