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0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10年1月1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止。
二、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檔案請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proj.chsh.ntct.edu.tw/下載)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
三、本活動110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四、請本校符合申請資格同仁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