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修正「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審核及人才資料庫維護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10年3月8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00016368B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本資料庫設置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中文版」(https://www.gender.edu.tw/),並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部性平會)秘書單位以線上受理性平教育人才採認申請、公告及本資料庫更新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