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23日新聞稿公告,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延長三級警戒至7月12日,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遵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與縣(市)政府相關防疫規範,處理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到校領取物品及退費等相關事宜,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二、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遇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傳真:(04)23302764
三、「110年暑假期間各級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