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補助內容: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三、詳細內容可上網查詢,或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12)、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81393)。
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cp.aspx?n=D4813D4BD22B21A3&s=B6A31987B3E38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