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花蓮縣語文競賽榮獲佳績-六甲黃奕勛 臺灣台語朗讀國小組 優等、六甲劉彥醇 字音字形國小組 表現優異。
2025年雨揚盃第三屆足球嘉年華錦標賽榮獲佳績-U8山羊組 冠軍;U10石虎組 亞軍;三甲 黃品升 U8組 金靴獎。
~不簡單的厲害~本校 代理教師 劉怡暄 老師 考取 花蓮縣正式教師。
~不簡單的厲害~本校學生參加112學年度光復鄉語文競賽 六年級 陳湘渝 同學「阿美族語朗讀項目」榮獲 第一名、四年級 黃奕勛 同學「閩南語朗讀項目」榮獲 第二名、四年級 劉彥醇 同學「字音字形項目」榮獲 第二名、五年級 高若薰 同學「寫字項目」榮獲 成績優異、四年級 曾語彤 同學「作文項目」榮獲 成績優異。
~不簡單的厲害~本校學生石雯菲同學及高若薰同學參加「113年第1次原住民族語認證-阿美族語」 通過中級認證。
~不簡單的厲害~ 113年4月22日 一年級 黃品升同學、彭楷翔同學、江婉綺同學 參加「2024寒假威盛中英閱讀競賽-加分吧國語日報數位精選閱讀小奇兵-知識挑戰賽」 榮獲花蓮縣一、二年級組 優勝。
~不簡單的厲害~113年3月30日 本校羽球社團學生 參加「花蓮糖廠第一屆敦親睦鄰杯羽球賽」 榮獲國小組季軍。
~不簡單的厲害~113年3月9日 本校足球隊 參加「112學年度第15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樂樂足球」 榮獲五、六年級組冠軍。
~不簡單的厲害~113年2月19日 陳文正 主任 參加「花蓮縣學習扶助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徵選」 榮獲行政組佳作。
~不簡單的厲害~113年1月26日 本校參加「113年第1次原住民族語認證-阿美族語」石雯菲同學、高若薰同學 通過初級認證,陳宣妤同學、陳湘渝同學 通過中級認證。
說明:
一、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
二、修正條例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三、第18條之1
1.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2.汽車依前項規定裝設之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3.未依規定保存第一項行車紀錄器之紀錄資料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4.違反前三項除未依規定保存第一項行車紀錄器之紀錄資料之行為外,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5.第一項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防止捲入裝置之規格及車輛種類,由交通部定之。
6.第一項汽車裝設防止捲入裝置之實施、宣導、輔導及獎勵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四、第31條
1.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2.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或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3.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4.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5.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6.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7.第一項、第二項繫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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