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推動偏鄉學校精進午餐方案,本縣自111年11月1日由中央補助每人每餐食材費用達62元之差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25714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補助對象為參與「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學校,及未加入前述計畫之偏鄉學校,包含學生及共餐之教職員工,以每日一主食、三菜一湯、一點心(或水果)等六道以上餐食(每周一次特餐日除外),食材成本共62元(含三章一Q補助)進行規劃補助。 |
三、 | 教育部將給予供餐業者每人每餐食材成本達62元之差額補助,而本縣學校午餐共餐之教職員工仍維持國小45元及國中50元(遇有機蔬菜加6元)之餐費收費標準。 |
四、 | 本府業已辦理午餐勞務採購契約變更,菜單將參考「教育部精進學校午餐菜單指引」彈性搭配,以國中一主食、四菜一湯、一點心(或水果),國小一主食、三菜一湯、一點心(或水果)方式供應。每周供應一日特餐,不受菜道數限制。 |
五、 | 請貴校應每日拍攝實際菜色照片,並上傳至本縣國中小免費午餐網站,除所有菜色(含點心)合照外,點心(或水果)應上傳至附餐照片,以利家長了解學校每日供應豐富多元的餐食;如當天水果(或乳製品)及點心同時供應,則上傳兩個品項之合照。 |
六、 | 檢附教育部精進學校午餐菜單補助每人每餐62元差額之QA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