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月17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1月1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檔)。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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