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2年2月7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1962號函辦理。
二、旨揭保險由中國人壽賡續承作,並提供「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4月1日0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相關規定請參閱說明資料,另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被保險人保險費用由投保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不涉入處理。
(三)本保險係由中國人壽自負風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四)保險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中國人壽官方網站,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9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