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2年度「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實施說明書及宣導簡報各1份,請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112年2月23日農糧東產字第1121182921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研提本(112)年度「推動食米學園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旨揭計畫請於3月7日(星期二)前於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coa/index)完成計畫填報,並函送計畫書至東區分署辦理評選,填報申請計畫時,主辦專家請選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糧食產業課-陳禹蓁」;若無該系統帳號請逕洽嘉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 |
(二) | 食米教育課程應規劃以「稻米」做為主要素材,內容以節慶米食文化體驗課程及導入學童營養午餐為主軸。 |
(三) | 考量資源分配及經費挹注效益,連續3年以上辦理計畫之單位,其補助金額上限應較第1至2年辦理者酌減2萬元以上,但去(111)年度評鑑績優或榮獲在地創意獎之提案學校不在此限。 |
(四) | 計畫結束後東區分署將辦理計畫評鑑之初評作業,針對各提案學校本年計畫執行期間之教案設計、課程規劃及宣導教育內容及成果報告格式,依今年度計畫實施說明書提供之評鑑項目表進行評分,並得邀請提案學校進行簡報。 |
(五) | 東區分署於計畫執行期間將依各提案學校課程(活動),擇一課程(活動)依初評項目製作課程訪視紀錄一份,俾於初評及複評時提供各委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