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依據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鼓勵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語言能力認證,並自104年度起全額補助通過前一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師之認證報名費。另為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自106年度起針對參加認證惟未通過之教師,亦補助半額報名費。
目前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上開認證報名期程與網址如下表所示:
編號 |
項目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相關網址 |
1 |
106年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
106年4月5日(三)起至106年5月5日(五) |
106年8月12日(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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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6年客家語言能力認證 |
初級約於5-7月 |
初級約於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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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 |
約於107年7-8月 |
約於107年10-11月 |
有興趣的老師請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