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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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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籌帷幄
運籌,籌謀策劃;帷幄,古時軍中帳幕。泛指善於策劃或指揮,也用以比喻居幕後策劃。

不簡單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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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何夢婷 - 教導處 | 2026-06-22 | 點閱數: 5
主旨: 檢送「115年教育部體操教學推廣2.0重點學校實施計畫」乙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6月9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5101569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辦理,旨在推動體操教學模組於國民小學體育課程中實施,並透過課程導入、教師培訓及成果展現,擴大體操教學推廣效益。
三、 申請學校須將體操教學模組課程或自編之體操教學內容納入總體課程規劃,擇定實施年級或採全校性實施,並安排授課教師、建立校內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另得依實施計畫所列方案申請活動經費,辦理體操教學模組教師研習、活力體操成果發表會籌辦工作坊及活力體操成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
四、 旨揭計畫申請相關資訊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 申請對象:符合本實施計畫所定申請資格之學校。
(二) 申請方式:申請學校請依本實施計畫規定研提申請計畫書及核章後經費表,於115年6月30日前備文逕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三) 活動經費:中心學校活動經費以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推廣學校活動經費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實際核定金額依申請方案、計畫內容及當年度經費額度審酌核定。
(四) 執行及結案:經核定學校應依本實施計畫規定辦理相關活動,並於期限內函送成果報告書及收支結算表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辦理結案。
(五) 有關後續申請、經費請領及結案等相關作業,均由申請學校逕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辦理。
五、 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李先生。
(一) 電話:(02)7749-7611。
(二) E-mail:perdc202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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